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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个人资料保护法令

保险的个人资料保护法声明

作为我们致力于确保遵守《2010年个人数据保护法》(“法案”)的一部分,我们上传了隐私政策,其中规定了我们处理和使用个人资料的条款,而本隐私政策构成根据法案下的资料保护原则(“隐私政策”)向您发出的书面通知。我们的隐私政策规定了我们收集、处理、使用、披露、传输和存储您的个人资料的方式。

请查看我们的隐私政策,作为概述我们在该法案下的义务,还有及时了解您依据该法案所获得的权利和保护的主要信息来源。我们会非常感谢您的合作定期审查我们的隐私政策,以及时了解您依据该法案所获得的权利和保护。除非另有说明和规定,所有用语和术语定义应与隐私政策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您在此表格中提供的个人资料,以及您根据我们的隐私政策规定的方式所提供的其他个人资料,将会用于处理您的保险申请/计划书、保险或再保险、提供与保险相关的产品或服务,或任何添加、修改、变更、取消、更新或恢复条款、进行统计/精算研究或数据研究,推广产品和服务,其他相关目的,以及依据我们的隐私政策的其他目的(统称为“目的”)。

由公司收集或持有的您的个人资料或敏感的个人资料,以及在保单中指定的司机的个人资料或敏感个人资料,可能会应遵守保单下的条款、细则和义务的要求而被使用、处理和披露给个人或公司。

本公司还可以使用、处理和披露个人资料给我们认为必要的马来西亚或国外的任何相关公司,或指定的马来西亚或国外的第三方服务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保险或再保险公司、经纪公司、损失评估机构/公司、索赔或法医调查员、律师事务所、信用咨询公司、任何由监管机构/政府机构/协会/保险公司联合会或任何公司、政府、法律、监管或司法机构向本公司、其附属公司或第三方委任的任何服务供应商,均有义务依据任何法律、法规或指南的要求披露个人资料。

您可以随时获得有关第三方数据处理公司的资料,以修正或停止处理您的个人资料或敏感个人资料,只要您通过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说明您的名字、联络方式和有关申请的详细资料即可。

 

如果您没有向我们发出任何书面通知,我们将认为您已经同意以上规定。请注意,如果您有向我们发出类似通知,您不会再获得任何保险保障,并且可能会取消已签发的任何保单,并可能一开始就被视为无效。

 

备注:诠释上若有任何出入,则以英文版本为准。有关英文版本请浏览本公司网页(p/s: https://www.poi2u.com/pdpa-no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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